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
    发布时间: 2021/11/21 10:47:44

    因工作需要,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招聘职位

    书记员岗位5名。

   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,非公务员编制、非事业编制。

    二、招聘条件

    (一)应聘人员基本条件:

    1.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,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。

    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性强,能保守工作秘密,自愿服从岗位安排。

    3.身体健康(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)。

    4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。

    5.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
  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

    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;

    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    3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;

    4.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。

    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  1.报名时间:202111 17 -2021 1123

    2.报名方式: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@163.com,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,逾期不予受理。注意事项:邮件名备注姓名+报考岗位+手机号,报名材料逐件上传,不要压缩。

    另外,为便于联系,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:971728706,备注姓名+报考岗位+手机号,未按要求注明的,入群申请不予通过。

    1)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

    2)身份证扫描件;

    3)学历、学位扫描件;

    4)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,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(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),若暂时无法提交的,经我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;

    四、考试安排

    1.笔试内容

    1)书记员岗位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(占70%)和计算机中文(听打)录入能力(占30%)。

    2)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,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。

    2.面试

    (1)面试人员确定:按照招聘职位总人数1:3比例,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。

    (2)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。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。

    3.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

   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% 计入总成绩。

    五、体检

    1.根据总成绩高低,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∶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;

    2.未按时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;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  六、政审

   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,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。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,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  七、公示

    考核、体检、政审合格,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5个工作日。

    八、聘用及薪酬待遇

    1.薪酬待遇根据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予以确定。薪酬待遇具体包括:基本工资1800/月,岗位工资1000/月,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/月,每月补贴1160,奖励性工资12000/年,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。

    2.办理五险一金,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,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。

    3.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%发放。

    九、其他事项

    1.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,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,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,一经核实,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    2.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
    3.及时关注招聘QQ群(971728706)消息,笔试、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、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。

    4.联系人:冯主任180797595130797-8681680

    附件: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

     

  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

               202111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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